|
民盟青海省委组织工作三年规划
一、 组织发展工作
认真贯彻《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精神,严格按照《中国民主同盟组织发展暂行条例》,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1、 坚持标准,注重质量,有计划的稳步发展。
2、 坚持“三个为主的方针”,坚持发展是为了工作和要在工作中发展的原则。
3、 按照民盟九届四次中常会精神,提高对“人才兴盟,人才强盟”战略意义的认识。把高素质、高层次的有代表性的拔尖人才作为主要发展对象。
4、 拓宽领域调整盟的知识和专业结构。
5、 严格执行1996年《关于民主党派组织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中的有关规定。发展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人士。
6、 对新建组织要严格按照盟章规定和民盟中央组织发展暂行条例规定办理。
二、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丁石孙主席在民盟九届四次中常会的讲话中指出:“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也是关系民盟发展的关键问题。盟的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决定着盟的事业发展和参政议政水平。形势在不断发展,情况在不断变化,盟的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必须与时俱进,提出新的思路和新的举措”。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将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严格按照《民盟中央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对后备干部进行认真的选拔、培养。
(一) 盟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盟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1) 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作为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中去。
(2) 盟省委领导要亲自带领机关同志深入到基层组织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参加各种盟务活动,与盟员和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及的代表性人物联络感情、广交朋友,扩大影响。
(3) 与地方党委及统战部协调好关系,请他们帮助推荐党外的优秀人才。
(4) 主动登门做工作。对高层次的拔尖人才和一定社会影响的代表人物,要看重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的潜能,不拘一格,将他们直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中去。
(二) 严格按照《民盟中央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对后备干部进行认真的选拔、培养。
1、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后备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业务工作成绩显著,有一定代表性,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
(3)热心盟的工作,遵守盟的纪律,认真贯彻执行盟的各项决定,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组织协调能力。
(4)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廉洁自律,具有务实,开拓,奉献精神。
(5)后备干部的年龄,应按照不同层次,不同情况提出要求。年龄应以40—50岁为主体,原则上不超过55岁。省级以下组织的后备干部,年龄可适当低于上述年龄。
2、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1)充分发扬民主,采取从基层组织推荐的方法入手,提出初步名单。
(2)认真调查,充分酝酿,积极征求中共党组织、统战部的意见。
(3)组织部门对基层推荐的后备干部名单进行认真的考察,了解,给盟省委提供参考的基本资料。
(4)盟省委对各方面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根据后备干部的条件进行全面考察,自下而上地认真筛选,提出预备人选名单。
(5)按照民主推荐程序进行后,召开主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后备干部名单。
(6)不断完善后备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
(7)从2004年起每年给民盟中央、青海省委、统战部或有关部门推荐一批后备干部,并形成制度。
(8)成立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每 召开一次会议,专门研究分析后备干部队伍状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充实调整,从制度上保证后备干部队伍有进有出,富有生机和活力。
3、后备干部的培养
(1)根据后备干部工作及专业的特点、制定培养计划。
(2)积极推荐后备干部参加盟中央培训班和各级社会主义学院的培训学习,提高后备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
(3)在工作实践中培养、提高。安排后备干部在基层组织担任职务,让他们在基层工作中发挥作用。
(4)安排他们进入各专门委员会,为他们提供参加各种社会调研活动的机会,吸收他们参加盟的各项工作,通过各种社会实践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知名度。
(5)加强与后备干部所在党政部门和当地中共党委统战部的联系,依靠他们的支持和帮助,为后备干部的今后发展搭台铺路,进行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岗位交流,挂职锻炼。在工作中成长,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三、 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建设高素质的参政党的重要措施,是发挥参政党作用的基础。为了使基层组织工作有一个新的起色,我们制定了以下措施:
1、 建立一支严格坚持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与基层中共党组织保持紧密关系,团结合作的基层领导队伍,领导班子成员除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组织能力外还要有合理的结构。
2、 将一些年富力强热心盟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和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同志,不断的充实到基层的领导班子里,使领导班子得到加强。
3、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基层组织要加强思想教育,做好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新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以各种形式对基层盟员进行思想教育,基层领导要带领盟员学习当前形势,党的方针政策,统战理论及政策,盟的历史,性质、任务等,提高盟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4、 建全基层组织生活,组织生活要制度化,活动形式多样化,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5、 认真听取基层盟员的意见,尊重他们的权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6、 紧紧依靠和调动广大基层盟员的积极性,请他们出主意,想办法,积极主动地向盟的各级组织提供优秀代表人士信息,协助盟的组织做好联系和发展工作。推动盟员为盟的事业献计献策。
7、 建立建全并完善机关干部联系基层的工作制度,发挥上下沟通,起到服务基层的作用。
8、 盟省委协助基层组织做好离退休盟员的工作,使老盟员为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余热。
9、 盟省委要加强对基层组织活动的指导,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并建立基层联络员制度。及时帮助基层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0、 争取在2004年建设2—3个活力支部,带动其他支部的组织活动,并且在各基层支部中开展争创活力支部,做合格盟员活动,组织支部间的观摩、交流。
民盟青海省委组织部
200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