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盟概况 | 参政议政 | 基层动态 | 盟务动态 | 盟员风采 | 民盟要闻 | 社会服务 | 思想建设 |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思想建设 > 正文  
浅析民主党派监督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8-09-17   字体: [ ]  
 
李玉学
民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从民主党派的角度、从参政党的高度出发,赋予民主党派的重要职能。目前,从我国的监督体系来讲,民主党派监督主要形式:一是通过对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调研、视察,实施民主监督,对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政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实行监督;二是通过充分利用中共领导和民主党派领导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和谈心活动的机会,对党委、政府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重要决定,政治生活和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以及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实行监督;三是通过行风评议、特邀监督员等的活动,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执政为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廉政等方面的情况实行民主监督;四是通过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民主监督。
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其基本职能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在多党合作的十六字方针中,“互相监督”是核心和关键。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虽不具有强制性,但民主党派凭借政治上的优势、地位上的超脱和智力密集、联系面广的优势,在民主监督中却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0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又对如何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作用这一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在2006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也对如何积极推进政协的民主监督做了非常具体的阐述,这充分体现出了中国共产党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决心和诚意,为民主党派充分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了更加规范的制度保障和更加宽松的政治环境,使民主党派在发挥民主监督职能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各种原因,就民主党派履职而言,在民主监督方面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忽略民主党派监督职能的发挥。突出表现:一是由于民主党派位置不够突出、渠道不够畅通、制度不够完善,民主监督表现缺位、不到位,流于形式;二是重议政、轻参政,重表态、轻监督。往往关注如何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得多,直接参与经济社会实践活动少;在中共党委召开的各种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上,在政协召集的协商、议政、参观、视察、座谈等项活动中一般性表态发言或提一些正面的建议提出的多,而有力度、有说服力的监督行意见提出的少。
就我省而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统战工作的不断加强和完善,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各民主党派监督在监督形式、监督手段和监督途径等方面也逐步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民主监督的成效也越来越大。但是,民主党派在人大监督方面相对较弱,并且在操作层面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完善的制度(包括对立法的监督,对行政执法和经济工作的监督,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对人事事项的监督和对财政事项的监督等方面)。目前,尽管我省在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根据各民主党派界别、成员优势聘任了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等,通过参与聘任单位有关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监督、咨询、检查、联络作用,但仍受其所聘单位重视程度的制约。民主党派监督的形式主要还是通过政协大会发言、提案来实现其监督职能,很难达到时效性。
民主监督是派政党主要职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表现形式,加强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党派,首先我们必须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发[2008]9号)文件精神,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内在要求,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出发,充分认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提高民主党派履行职能能力与水平,为党和国家科学民主决策,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建言献策。其次我们认为,有效发挥民主党派监督职能的前提和条件:
1、要赋予民主党派更加广阔的监督平台。民主党派作为政治联盟,所处的位置比较超脱,具有自身独特的视角,能够对中共提供一种单靠党内不易提供的监督。但由于种种原因,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还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落后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特别是在对执政党端正党风和政府廉政建设民主监督方面,尚不能成为监督和制约的重要力量,与全社会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监督的主体与客体之间还缺乏明确,主体与客体信息不对称。因此,中共各级党委和统战部门应要加大对民主党派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把民主党派领导干部在政府部门实职安排,特别是在司法部门的实职安排落到实处,扩大党派代表在人大中所占比例,强化党派成员在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直接参与力度和联系,使之实现责任、义务、权利对等,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党派主动、部门配合”新格局,确保民主党派在参与政治协商和开展参政议政活动中,在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的各项活动中,在担任政府和司法部门工作以及被聘任为特约工作人员的工作中,在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系中,在参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参加政府召开的会议中有众多发表意见的机会和环境。
2、要扩大民主党派足够的知情权和参与度。民主党派成员的职责是遵守民主党派章程的各项规定,按照章程的要求,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民主党派除积极参加中共党委召开的各种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政协召集的协商、议政、参观、视察、座谈等活动外,各级党政部门在召开全体会议通报情况、部署工作,应邀请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列席;政府部门召集的会议应请民主党派对口部门负责人参加;政府部门下发的文件应抄送各民主党派机关;政府部门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开展的调研、就关系国计民生问题举行的听证会等,应邀请民主党派中的相关专家参加,畅通民主党派知情、沟通、反馈监督渠道,支持党派在参与政治协商和开展参政议政活动中,在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的各项活动中,在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系中,在参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参加政府召开的会议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对口部门中实现对口监督
3、要尽快完善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民主监督作为我国政党之间相互约束的形式,必须靠制度维系。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是和参政议政联系在一起的,为了提高监督的质量与效能,使党际监督功能长效地发挥下去,必须要使党派监督工作逐步走上程序化与规范化的轨道。目前,民主监督工作还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在某些地方尤其是基层,不论是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还是中共基层组织,不仅对民主监督问题认识上不到位,在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上均极不健全。因此,要从实际出发,创新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机制,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合党派工作的信息沟通联系制度,向民主党派通报工作制度,民主党派负责人与纪委、监察部门领导沟通联系制度,参加会议制度,民主党派人士参加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制度,参加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参加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和审理工作制度,“党风联络员”和“特邀监察员”工作制度,参加反腐倡廉课题研究制度,使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民主监督的内容更加丰富,方式更加多样,领域更加广阔,效果更加显著,实现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4、要充分发挥“特邀四员”的监督特殊作用要把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卓有成效地开展特约人员工作作为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管理体系,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大局出发,大力支持特约人员工作。要有组织地组织特约人员阅读有关重要文件,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适当安排特约人员参与大案要案的讨论、审查、复查,参与有关法规和理论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开展有关调研和咨询服务活动。要有计划地定期召开特约人员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要关心和解决特约人员的实际困难,照顾他们的兼职特点,尽可能提供工作上的便利条件。要加强与聘任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和掌握情况,积极为特约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强化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效果,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5、要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也是各民主党派的一项共同政治任务。搞好民主监督,要靠民主党派和中共的共同努力方能实现。作为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有组织、有序的政治参与,各民主党派应当负起历史的责任,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既做共产党的挚友,又做共产党的诤友。首先,要解决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问题,不敢于监督,民主监督工作开展不起来;不善于监督,民主监督工作不能取得好的效果。同时,作为执政党也要解决好“愿意监督”和“鼓励监督”问题。愿意监督才能听到不同声音,民主党派才敢于说话。各级党政部门一定要从提高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鼓励监督才能使民主党派讲真话,讲实话,经常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虚心接受党外人士的监督,使监督经常化。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和谐的政党关系才会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才能更充分地体现。
6、要强化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民主党派要履行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关键是要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国际民生重大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围绕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加强学习,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强化自身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善于从政治的高度、大局的意识去观察分析问题,这样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分辨是非、坚定立场,树立大局意识,全面客观的看待问题,提出切合实际、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使参政党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是一个涉及各个方面的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我们坚信,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国家法制化的进展,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的民主监督制度将会越来越健全,民主党派定能担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越来越大作用。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推荐文章
·当面聆听胡锦涛总书记讲“八荣八
 
 热点文章
·盟省委精神文明单位年度创
·盟省委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中
·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中发挥
·民盟中央关于开展政治交接
·发扬民盟精神 继承民盟传
·继承传统 不断前进——张
·做好政治交接 重在薪火相
·当面聆听胡锦涛总书记讲“
 
 相关文章
·浅谈构建和谐政党关系 打
·如何做好新时期民主党派主
·继承传统 牢记使命
·盟省委宣传部2003—2007年
·做好政治交接 重在薪火相
·继承传统 不断前进——张
·民盟中央关于开展政治交接
·盟省委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