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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省新农村 新牧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6-12-11   字体: [ ]  
 

中共中央在年初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明确提出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为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几年,我省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从“促进农村发展的经济体制创新、政治体制创新、文化体制创新”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调整农牧业经济结构,改善农牧民的生产、生活状况,促进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保证农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效推动了我省农牧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开创了农牧业和农牧区发展的新局面,农牧业和农牧区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和机遇。但是,目前我省农牧业基础薄弱、建设滞后,农牧民收入水平低,贫困落后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经过民盟青海省委近年来的一系列对农村问题的调研,现就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进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不足之处,请大家指正。

一、   我省农牧业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

我省农牧业近几年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及自然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制约,目前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比较突出的有:

一是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条件差。再加上生态环境恶化,干旱、冰雹、洪水、雪灾等灾害年年发生,特别是东部地区的干旱缺水和青南牧区的雪灾已成为制约农牧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扭转。

二是农牧业产业化水平低,规模小,发展慢。农牧业产业化在我省还处在起步阶段,尤其缺乏骨干龙头企业,企业同农户的利益联系也不紧密。龙头企业对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很弱。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缓慢,城镇化水平低,乡镇企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渠道窄、速度慢,影响了农牧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是科技跟不上,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不健全,队伍薄弱,知识更新不快,体制转化慢。农牧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偏低。

四是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多。全省贫困人口107万人,主要分布在青南牧区和东部干旱地区,其中东部农业区占全省贫困人口的74.8%,而且贫困程度深,反贫率高。贫困问题直接影响到对农牧业的投入、农牧民接受科技的能力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就我省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通过以下措施加以引导和解决: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要抓好雨水集流工作,在东部干旱山区修建集水窖,解决人畜饮水困难问题;积极发展节水旱作农业,扩大旱作农业示范区建设;切实抓好畜牧业防灾抗灾体系建设,增强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我省农牧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2、加快结构调整,大力开发特色农产品。应立足于高原冷凉性多样性的气候资源,面向市场,突出地域特色,做大做强油菜、马铃薯、蚕豆等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培育农区畜牧业、蔬菜、花卉、中藏药材等新的优势产业,通过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来提升产业,尽快形成支柱产业。同时优化农牧业区域布局,充分发挥各地的产业优势,在河湟温暖灌区重点发展设施农业,在干旱山区重点发展避灾农业,在柴达木盆地重点发展绿洲农业,走农牧结合之路,努力提高母畜比例和良种畜比例,优化畜群、畜种结构。青南牧区大力发展藏羊和牦牛产品生产,逐步建成我省最大的藏羊、牦牛肉及其毛、绒产品生产基地;环湖牧区加快建设现代高效畜牧业步伐,大力开发改良绵羊、绒山羊、羔羊肉、犊牛肉生产,尽快建成规模化的生产基地;东部农区在稳定发展生猪和奶牛生产的同时,大力实施西繁东育工程,发展牛羊贩运育肥,推广舍饲圈养。提高良种畜和改良畜的比重,充分利用城南新区藏毯基地的加工枢纽作用,增加畜产品的附加值,为农牧民创收铺路搭桥,形成新的优质产业产品群。

3、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围绕油菜、马铃薯、豆类、蔬菜、花卉、中藏药材、乳产品、肉类、绒毛、皮革、草业等优势产业,积极培育农产品加工、经销企业,探索龙头企业与农牧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牧业,推行并规范产销合同,建立龙头企业与农牧民比较紧密的利益关系。

4、加大农牧业技术推广和创新,强化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在抓好常规技术推广的同时,要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全面提高科技水平,逐步建立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同时,重点培育农牧业技术推广、信息服务、市场服务和农产品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利用现代媒体,为农牧民和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科技和市场信息。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商品市场建设,开辟农畜产品运销的绿色通道

5、加快城镇化和乡镇企业发展,多渠道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加快州县所在城镇的改造扩建,逐步形成规模化的城镇群落,不仅有利于农村工业产业的聚集、服务业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带动农村经济繁荣。加快乡镇企业体制创新、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使其得以健康和快速发展,能够吸纳当地的一些富余劳动力,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6、加强草地生态建设,提高草地生态功能。以保护现有草原植被为重点,采用飞播牧草、节水灌溉、治理鼠虫害等有效手段,加大草场改良力度,提高草地生产能力。大力转变传统生产方式,积极推行禁牧、轮牧和舍饲圈养等科学管理办法,实行以草定畜制度,切实解决草场超载放牧问题。

二、   我省农村文化站建设中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文化馆、文化站一直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窗口,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村、活跃农民文化生活的重要纽带。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三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全国基层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从农民精神文化需求和基层文化工作的实际出发,切实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农村文化工作取得了可喜进展。但总体上来看,发展速度仍然相对缓慢,与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不相适应,其滞后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整体状况也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当前我省农村文化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区县领导重视不够。有的区县领导对文化工作的认识还不够高,没有把它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不像抓经济工作那样抓农村的文化工作,致使有的乡文化站、村文化室名存实亡。个别地方不能积极主动地去解决当前文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农村文化活动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

二是农村文化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比较落后。首先,农村文化单位业务经费来源难以得到充分保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各级政府的文化投入不低于财政支出的1%”,然而,在考察中我们了解到,由于受到地方财力的限制,农村文化事业资金严重不足,这个规定并没有能够得到真正的落实。虽然文化事业经费总量有所增加,但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并没有随着财力的增长而增长。不少地方文化事业经费并没有纳入财政支出的预算,只是按申报项目投入,文化经费一直处在不稳定、没有保证的状态,基本只保工资,真正用于事业建设和业务方面的经费几乎是零。其次,农村基层文化设施落后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许多乡镇文化站只有几本旧书,文化设施和设备严重缺乏,无法开展文化活动。

三是可供广大农民消费的文化资源总量偏少、质量不高、活动形式单一,远远不能适应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乡镇文化站的藏书主要来源于捐赠,多数是过时的旧书,还有不少武侠、言情等小说,藏书结构不合理、质量不高,根本无法满足读者对现代科技知识的需求。大部分文化站由于受场地、经费、干部专业素质的限制,文化活动手段过于简单,形式过于陈旧,内容单一,缺乏创新,可提供的文化服务内容和文化资源严重匮乏,群众所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形式没有被充分挖掘和利用,对群众没有多少吸引力,文化阵地的宣传、教育、辅导、娱乐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四是农村文化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没有充分结合。大多数文化单位开展的是比较传统的文体活动,而与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活动、与农民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紧密结合的活动,如科普宣传、科技讲座、信息咨询和农技交流等却很少,对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存环境、推动农村整体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足。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1、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深刻认识农村文化对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作用及其深远意义,从落实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先进文化的高度来认识和重视农村文化工作,切实将其当作政府的一项职责,做到议程上有位置,内容上有安排,考核上有指标,措施上有保证。

 2、各级政府应把基层文化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文化事业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有关文化经济政策的落实力度,实现国务院提出的“县县有合格的文化馆、图书馆,每个乡镇和社区都有宣传文化机构”的目标。各级财政要确保文化馆(站)、图书馆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还要保证公共图书馆一定数量的购书经费。同时,应建立农村文化多渠道投入机制,构建由政府办文化到社会办文化、全民办文化的新格局、新模式,鼓励社会力量赞助、捐赠农村文化事业,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和个人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投入农村文化建设的良性机制。

3、努力把乡镇文化站办成农民群众的致富向导,提供适于农民增长新知识、学习新技术、发展农村经济的各种文化资源,通过科技讲座、科普展览、文艺进村、读书交流会、实用技术培训、职业介绍等多种形式,帮助和带领农民探索致富的途径。同时,应充分利用和进一步整合农村文化资源,根据当地人文资源,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提升农民的文化素质。

4、加强对文化站的管理和建设。针对县、乡(镇)一级文化站有的为了达标,为了应付检查而设立和存在,有的甚至于常年难得开放几次,利用率不高的问题,要建立有效的管理和约束机制,真正把文化站交到乡亲们的手中,不能再让文化站长期闲置、形同虚设,要走多渠道运营、管理、开发机制,使文化站充分发挥出其功效作用。

三、   我省农民工转移培训中的问题及对策

为了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不高、转移困难的问题,2005年由农业部、科技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共同组织实施了旨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稳定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阳光工程”。然而,在我省农民工培训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受训农民工仍然缺乏必要的劳动技能,其素质没有得到真正的提高。

在我省的农民工培训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培训教材与农民工的实际需求不配套。农民工培训的时间一般较短,培训的农民工大多文化素质较差,针对这种情况,培训的教材应以实用和掌握基本操作技能为主,而目前使用的教材仍然是以中等专业教材为主,有些甚至是高职高专的教材,这类教材注重学科的完整性、连续性,对于短期的农民培训在教学时间上不能满足,在教学内容上过于深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便使用,农民工在培训中难以掌握,培训效果无法得到保证。

二是缺乏市场调研,培训存在盲目性。部分乡镇对劳动力市场缺乏调研,不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农民工培训,而是邯郸学步,别的地方怎么干自己就怎么干,别的地方培训什么工种,自己也就培训什么工种,这种“一窝蜂”式的培训,很可能造成劳动力资源结构的失衡。有些乡镇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甚至存在重复培训的问题,把一些本来就学过或者已经掌握了相应技术的农民拉来进行诸如拉面、电焊等方面的短期培训,再请来鉴定人员进行“技能鉴定”后发证完事。

三是有些培训单位单纯追求招生数字,超能力办学。由于“阳光工程”的培训费用由政府承担,政府将按接受培训的人数直接向培训单位拨款,一些培训单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在师资条件不具备、教学条件不合格的情况下,大抢生源,其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可想而知。而且,我省大部分职业学校的实训基地投入普遍存在不足,缺乏应有的实习实训基础和设施,极大地影响了学生的实际能力的提高和技术含量,成为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也从另一方面影响了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将来就业。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配套资金到位和农民补助经费到位;并且在每年末,对全省各市、县“阳光工程”项目的资金到位及使用和农民工培训人数进行统计,真正让“阳光”普照全省所有的农民工身上。   

2、重点加强农村新增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工作。对农村初高中毕业未能再升学的人员和因辍学打工的回乡青年,招收到职业学校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或参加学历教育,使他们成为“阳光工程”的主要受益对象。这项工作要建章立制,并由政府给予一定补助或全免培训。

3、对特色专业的培训加以适当延长,保证培训质量,让农民工真正掌握一技之长。同时,我们希望农民工的转移培训工作能从农民的角度出发,在农闲的时候举办培训班,更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精神。

4、加强实训实习条件。由政府出资,学校具体落实场地、器械等,确保转移培训的技术含量。同时,聘请有经验的既是教师又是师傅的专业人才作老师,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5、积极引导支持利用用工企业开展订单、定向和岗位培训,避免培训的盲目性,解决农民工的就业问题。

四、   我省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

经过2003年至今的有效工作,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省参合率已超过80%。今年起,国家提高了补助标准,由10元升到20元,省上由以前的6元提高到16元,州县仍各2元,个人出资10元,人均筹资由以往的30元达到了50元。住院报销比例也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乡级卫生院、县级医院、州级医院以及省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由45%40%35%30%提高到了60%50%40%、和30%。而且,慢性气管炎等8种慢性病门诊费用被纳入到大病统筹补偿范围,可以获得每年500元以内的补偿。新型合作医疗给农牧民带来了诸多实惠,大大增强了农牧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减轻了农牧民因治病而产生的经济负担。但是,在目前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合管办没有单设机构,只给卫生局增加个别人员编制,给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和困难。而且,由于没有建制,经费无法保障,导致缺乏固定的办公经费,使基层组织捉襟见肘,工作中困难重重。

二是基层报账员极少,往往一个人要承担很大的工作量,成天疲于奔命,长久下去,必有疏漏。

三是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体系还没有建立和完善,对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情况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如不及早建立监管体系,容易出现腐败问题。

四是农民普遍反映医院的一些药价高于市场同类药价。县医院、乡镇卫生院药价偏高主要原因是,药价加成10%15%,造成部分参合农牧民看了病买不起药,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效果。

五是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简陋,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较低。有的卫生院没有常规的检测设备,有些县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中没有一个大学本科毕业生,有的卫生院连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都没有。这造成了农民看病难、有病不敢看、怕被误诊,更难解决住院问题,不适应新型合作医疗的需要。

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建议应着力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各乡镇应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组织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管机构,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政府应从现有行政或事业编制中调剂解决,落实解决好县、乡镇经办机构、人员问题。各有关部门应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件大事。

2、应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定期公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情况,保证参加合作医疗农牧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防止基金的不合理使用或被挪用。同时,应强化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督检查,促使基金能够全部、公正、有效地用在参保人身上,有效杜绝腐败问题的出现。

3、加强药品监管,调整药价,搞好服务。为了使农民得到安全、有效、价廉的药品,卫生部门应充分利用药品市场规则、规律,把握进药价格空间,适当调整现行医院实行药品加成的比例,让医院的药价与市场药价总体水平基本相符。同时要加强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对乡村卫生院的药品实行集中配送,不收管理费,从而防止伪劣药品流入农村,确保农民用药安全。

4、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更新设备,改善就医环境,做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同时,应加强培训,提高农村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能,还应鼓励医学院校专科以上的学生,毕业后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充实卫生院人才队伍。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努力,我们通过对我省部分地区进行的相关调查与研究,分析了目前农村发展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旨在为繁荣我省农村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提供参考依据,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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